2021年9月15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六大队东坡警组民警在辖区眉山南收费站开展勤务,当日15时35分许,一辆灰色无牌车辆突然在收费站内广场停下后又缓缓往前,像是在观察站口民警的情况。这一异常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正准备上前检查,该车突然调转车头又逆行往高速驶去,民警随即驾驶警车上高速往推断的该车路线去进行拦截,刚上高速主线就发现该车逆行上高速后调头正在往洪雅方向行驶,随即民警打开警报并通过喊话要求驾驶员靠边接受检查,但该车驾驶员毫不理会,加速向前驶去,民警出于安全考虑同时分析推断该车为4S店就近转运车辆,车辆油量应该不足,于是选择尾随该车并调动其余力量在前方进行拦截,一路上民警都通过喊话器对驾驶员进行喊话,但驾驶员置若罔闻。
终于在尾随接近三苏服务区时,该车因油量不足缓缓驶向服务区,民警随即在三苏服务区将该车拦截,并挡获该车驾驶员晏某。通过民警现场检查及询问,晏某未存在酒驾及毒驾的行为,因为自己驾驶的车辆为4S店转运的车,无号牌无保险,所以在经过收费站时看到有警察在检查为了逃避处罚,冒险逆行上高速并对民警的喊话毫不理会,没想到车辆没油了,最终还是被查获。
正在民警处置的同时,又接到大队仁寿警组通报,洪峰收费站收费员反映,有一辆灰色无牌车在洪峰收费站内广场调头后逆行上高速了,通过调取视频,该车逆行上高速后调头往洪雅方向行驶,请东坡警组协助拦截,民警通过对监控视频的查看及询问,驾驶员晏某承认在洪峰收费站匝道逆行的也是自己驾驶的车辆,在洪峰收费站下站时看到设卡的防疫检查的工作人员误以为是警察所以冒险逆行,结果到眉山南收费站碰上了真的警察在检查,又再一次选择逆行。随后民警又在其驾驶的车辆中查获一张其他车辆的临时号牌,晏某正是通过该临时号牌上高速行驶。
固定证据后,民警将晏某带回大队并依法对其在高速上逆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未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不听从交警指挥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了该车辆,并收缴了其他车辆的临时号牌,晏某将面临一次性记36分、最高罚款7400元的处罚。(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