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荣获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授予的节约型机关证书。
自2020年5月五通桥区启动节约型机关创建以来,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始终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聚焦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节能管理、机关资产管理、机关后勤服务等重点领域,健全节约能源管理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引导干警绿色出行、杜绝餐饮浪费,为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将发挥好节约型机关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巩固创建成果。(漆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