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得有驾驶证,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个道理人尽皆知,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漠视交通法规,无视交通安全,认为只要自己会开车,有无驾驶证没有关系。9月1日,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成乐高速乐山北收费站设卡开展公路大型车辆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10时40分许,李某驾驶一辆川LJ0×××小型轿车在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当民警依法要求驾驶员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驾驶员言辞含糊,目光躲闪,神情闪烁,支支吾吾称因出门走得急,忘记随身携带驾驶证,民警凭借经验怀疑其涉嫌无证驾驶,随即通过警务通对该驾驶员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发现该驾驶员尚未取得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在铁的事实面前,刘某供述,他的摩托车驾驶证2003年11月就被交警部门注销了,因工作原因,认为驾照考试太麻烦,自此以后就再没有参加过驾照考试。平时配有专职驾驶员,当日因有急事到某工地处理,为了赶时间,认为自己驾驶技术比较好,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在收费站就被民警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