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喜提新车把酒言欢 次日被查“隔夜醉”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8-26 09:48:22 编辑:王卫东 点击: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二者选其一,安全又尽兴。8月24日,一男子喜提新车晚上与朋友把酒言欢,次日无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抱着侥幸心理动起了方向盘,而且还开上了高速公路,遇到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执勤民警,被查出隔夜酒驾。

2021年8月25日11时14分许,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乐山北收费站设卡开展勤务,发现一辆号牌为川Z386××(临时号牌)黑色红旗小型轿车在出站时走走停停,形迹可疑,引起执勤民警注意,遂示意该车驶出站口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打开车窗时,车内飘出一股酒味。在检查了驾驶员刘某的证件后,民警闻到其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气,怀疑其酒驾。民警遂对刘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3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刘某于8月24日喜提一辆新车,高兴之余便约好友晚上喝酒庆贺。他与好友从18时开始就餐喝酒,由于酒兴大发,他喝了好几瓶啤酒才算尽兴,当晚24时才结束离开。8月25日上午,刘某认为自己的酒量大,前日晚上喝的酒早已醒了,便心怀侥幸开上自己的爱车从眉山到乐山办事,途经成乐高速出乐山北收费站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拦停检查存在酒驾行为。
民警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和驾驶证。刘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至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同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有人会认为前一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开车没有问题,其实不然。酒驾的含义在于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不在于驾驶员什么时间喝的酒。判断一个驾驶员是否酒驾,并不以酒后休息了多长时间或是多久之前喝的酒来判断,而是要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就会被认定为酒驾。前一天喝了酒,第二天也最好不要开车。(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