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1日施行《长江保护法》以来,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依据《长江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严厉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有效维护了市中区江河生态。
一是破获在天然水域电鱼、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至目前已移送起诉3起7人。二是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检查河道水域、水产市场及售鱼餐馆等涉渔场所,共收缴“一人多竿、一线多钩”等违规垂钓鱼竿80余根,收缴并放生渔获物9.2千克,渔业行政处罚8人,行政罚款累计5000余元。三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相关业主、从业人员及周围群众宣传《长江保护法》及“十年禁捕”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社会各界发放“长江禁渔”各种宣传资料计8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