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州涉枪涉爆涉危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凉山州公安局党委超前部署,高位谋划,在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全面深化全州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总体框架下,全力推进非法枪爆物品清查收缴工作,全面铲除枪爆安全祸患,通过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州内州外、网上网下相结合和打击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毫不动摇地严管严控涉枪涉爆危险物品,有效的维护了全州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最大限度地消除了枪爆安全祸患,确保“不打响、不炸响、不流失”。
党政主抓 高位推进打击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四川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凉山公安抓早动快,主动谋划,将破枪案、查爆源作为手段,将除隐患、防风险作为目标,全面纳入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一环抓落实、夯责任、出成效。
一是成立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打击整治工作作为全州“党政工程”继续高位推进。
二是结合全州各地枪爆隐患差异化因素,研究制定《枪爆危化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全州涉枪涉爆重点地区领导分片挂包民警蹲点督导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配套出台了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将涉枪涉爆涉危专项行动重点指标纳入全州公安工作绩效大考,每月通报排名,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深入办案指导,加强案件定性,明确侦办方向,做到每条线索必核,每起案件必追,确保线索核查、数据研判、情报导侦、问题通报等“一条龙”举措到位。
层层宣传 强力度营造浓氛围厚
凉山警方充分借力凉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州政府要求督促落实全域禁燃烟花爆竹政策,将打击整治宣传工作融入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中,以史上最严标准和要求逐级、逐部门、逐乡镇组织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寺庙、进家庭、进农村宣传工作,出台《凉山州群众举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危爆物品奖励办法》,发动群众主动上交枪支、爆炸物品,积极举报非法买卖、持有枪爆物品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兑现奖励,群众主动上缴的氛围逐渐形成。
全州通过宣传发动,打击处理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案件30余起,群众主动上交枪支100余支,子弹300余发,极大的消除了全州涉枪涉爆犯罪风险隐患。
压实责任 严管严控消除社会隐患
凉山作为全省民爆物品使用大州,爆破作业单位点多、线长、面广,丢失、流失的安全风险隐患客观存在,加上一定存量的非法枪爆物品带来的涉枪涉爆风险隐患,给枪爆化危物品监管工作带来压力不断增大。
近年来,州公安局以民爆化危物品安全监管三化建设工作为抓手,从涉爆要素规范化、爆破服务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化三方面入手,全面深化 “放管服”改革,实现涉爆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推行涉爆涉危单位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涉爆涉危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措施,全面推广数码雷管应用,持续加大公务用枪清理整治,加强物品流向信息化监管,延伸信息化监管触角,实现了连续多年未发生打响、炸响和未发生涉爆涉危安全生产案事件的工作目标。
加码施策 高压打击力求工作突破
凉山警方始终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常态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继续按照以“打促交”的工作思路,在查缴打击上不断加码施策,紧盯线索、科学研判、精准发力、重拳打击。
行动期间,通过信息收集、研判,西昌市局通过线索研判,破获一起网络贩卖枪支案,收缴非法枪支3支,有效阻断了非法枪支通过网络进入全州的渠道。普格县通过日常监管,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等犯罪嫌疑人39人,刑拘11人,逮捕5人,起诉3人,现已取保34人,追缴火药枪、射钉枪49支,枪支零部件17件,制枪工具1套,雷管14枚,导火索2米。
建章立制 推动打击整治常态化
凉山警方始终坚持把机制建设作为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力推手,在总结完善排查整治、安全监管、宣传发动等三项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逐级签订《凉山州枪爆危化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凉山州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责任书》,明确细化目标任务、时间安排、监管对象、责任主体与问责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全州自上而下,全行业、全领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管理体系。(杨科 梁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