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西昌市卫生健康局获悉,为了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共享健康的目标,西昌在加大乡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不断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为了留住乡村医生服务基层,西昌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其中就包括给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12月11日印发了《凉山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将经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在凉山州所辖村承担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以及经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发证,在辖区内从事乡村医生服务工作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全部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支持和引导其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引导其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时,对辖区内从事乡村医生服务工作年满60周岁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按月发放离岗老年村医生活补助。
此前,西昌市于2018年9月28日印发了《规范村卫生室和村医队伍管理实施方案》。按照文件精神,全市村卫生室划分为公益性政府办村卫生室和非公益性政府办村卫生室两类。在公益性政府办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按照“市招、乡聘、村用”的原则,实行聘用制管理,并保障聘用村医待遇不低于2000元/月,同时按规定参加五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非公益性政府办村卫生室则由村医个人申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018年12月,西昌通过公开选聘公益性政府办村卫生工作人员,设置公益性政府办村卫生室189个,行政村覆盖率为91%(没有覆盖的为卫生院所在地,按规定可不设置村卫生室);设置非公益性政府办村卫生室231个,行政村覆盖率94%。此举保证了需设置村卫生室的行政村都有一所公益性质的政府办村卫生室。同时,公益性村卫生室村医全面实行“乡聘、村用”制度,完成了对本辖区内村卫生室及村医队伍的规范管理工作。
但是,对于一直是乡村医生但是因年龄、自身意愿等原因未纳入公益性村卫生室管理的村医,针对其养老的保障性待遇尚未解决。截至去年,西昌市持有《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同时注册在四川省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内的乡村医生共570名,其中60周岁以上170人,占比29.8%,平均工作年限约35年。
州人民政府通知文件印发后,去年,西昌市分管副市长杨收作组织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召集部分乡村医生代表进行座谈。在充分听取乡村医生代表意见后,市卫健局多次组织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进行讨论研究,制定了《西昌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办法》,按照每工作1年每月发放补助3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并报市司法局经过合法性审查。
据悉,西昌年龄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可由本人或直系亲属按审核程序上报相关材料,村两委、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终审锁定,审定后返乡镇(街道)再次公示,按照乡村医生实际在岗年限计算(在岗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按月发放生活补助。
目前,西昌市已开展了给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相关工作。按照《西昌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办法》,以乡村医生平均工作年限35年计算,平均每人每月1050元,每年12600元,全市60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约170人,预计每年市政府需投入补贴约214.2万元。(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