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玲、市政府副市长尹黎明一道,到定点联系的武胜县烈面镇高峰村调研,共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思路和举措,促进乡村振兴工作落地落实。
余仪一行先后踏勘了高峰村湖羊养殖场选址地、原楼房沟村村组公路建设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武胜县有关方面介绍高峰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湖羊产业引进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思路和打算。
今年7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规的立法和实施,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法治引领农村生产变革、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余仪一行将法规文本分送给在场的县、镇、村干部,并做了现场宣讲。要求他们学在先,干在前,力争成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的先锋和示范,高效率、高质量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法治力量。高峰村要在继续做好晚熟柑桔、水产、莲藕等特色产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濒临大江大湖的旅游资源,扎实抓好农旅结合,发展“垂钓+”旅游产业,办好钓鱼城。要积极引进湖羊产业,按照市、县制定的实施方案,加快建设湖羊种羊养殖场,探索规模养殖与小群体养殖相结合、集体养殖与分户养殖相结合、自繁自养与政策补助相结合的机制与路径,注重产业利益联结带动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率先养殖湖羊,以稳定的产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广安市人大机关、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调研。(龚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