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到,接受检查!”“电动车不能加装遮阳蓬,马上拆除!”“未经许可的车辆不能从事客运!”6月15日,在广安区花桥镇场镇,交通运输部门、交警和镇机关干部正在联合执法,一些非法客运和加装遮阳蓬、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
据在现场负责的广安区花桥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李国聪介绍,当日是广安区花桥镇开展为期一个月非法客运和摩托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非法上路、载客营运综合整治的一天,就现场查纠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00余人次。
缘何要开展非法客运整治?李国聪介绍,花桥镇是广安区第一大镇,有人口7.6万人,其中场镇人口就有近2.8万人,一段时间非法客运和摩托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非法上路、载客营运十分猖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所以为加强花桥镇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改善交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新一届花桥镇党委政府决定从6月15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花桥镇非法客运和摩托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非法上路、载客营运综合整治。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为常态整治。
花桥镇党委书记李林森告诉笔者,整治措施主要是严肃查处非法客运和电动三轮车非法上路、载客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小型长安车、面包车、两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未经许可的车辆从事营运;电动摩托车未注册、申领、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申领、悬挂非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车道(或未设置非机动车道路段不靠右行驶),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加装遮阳蓬、超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车辆乱停乱放、超员、超速、超载、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驾驶拼装、组装、改装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
为了强力推进该项工作,花桥镇专门成立了两名由副科级领导带队的整治推进组,要求参与整治的公安、交警、运管、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不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电动三轮车,一律禁止销售。凡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标准,未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二、三轮车,严禁上路行驶。(廖小兵 周娟 杨慧彭 罗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