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富顺:庭审现场变课堂 开展“沉浸式”培训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10-09 17:08:44 编辑:廖俊霖 点击:
“通过旁听庭审自办案件,我近距离感受了案件审判对证据的严格要求,让我对案件证据合法性要件、证据采信的规则和案件定性分析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启示我在以后的审理工作中还要发散思维,仅仅站在办案者的角度正向思考还不够,还要站在被调查人的角度逆向思考,这样认定的证据更完善更充分”,自贡市富顺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的“新兵”余洪斌觉得旁听案件庭审是给自己上来一堂印象深刻的培训课。

庭审现场
近日,由富顺县纪委监委办理的一起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进入庭审阶段,此次庭审对富顺县某镇中心卫生院原副院长何某某涉嫌贪污罪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富顺县纪委监委组织审查调查、审理的一线纪检监察干部到县人民法院旁听庭审,开展纪法衔接零距离体验式学习。
富顺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提升案件质量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优化程序、开展案件评查、加强业务培训,在加速、提质、增效上下功夫,确保每一件案件质量都经得起检验。“纪检监察干部旁听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公开庭审是今年县纪委监委将实战能力培训和与‘纪检课堂’相融合,开展‘课堂关注问题、评查解决难点、培训提升能力’的一体化培训模式”,富顺县纪委副书记王顺达表示。
参与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亲历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审理过程,“零距离”了解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要点和法律依据,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纪检干部旁听自办案件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质证的焦点集中在身份的认定、医院是否有可以开展正畸项目、是否代表医院收受患者费用。“何某某是医生,他的技术职称是副主任医师,他私自收受患者费用是利用主任医师的职务之便而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何某某的行为不是贪污”。“何某某不是普通的医生,他还是卫生院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还包括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务的便利,他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点不容置疑”。法庭进入质辩阶段,控辩双方“短兵相接”。审理室工作人员罗巧茹拿出笔记本飞快地记录着双方“争锋”的焦点。“我是第一次旁听自己审理的案件,多少有些忐忑,虽然告诉自己‘真金不怕火炼’,但还是怕有遗漏,所以带了纸笔去,比较自己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疑难点与质证双方的争议点,下来再琢磨案件证据认定、书证的重要性、证据要形成逻辑闭环等环节自己有哪些欠缺。”
庭审结束后,审理室主任唐君跟罗巧茹交流到:“我们应该以审判为中心,提高收集证据的标准,更注重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这就要求我们案件证据认定要更加细致,无论是多么错综复杂的案件,都要用抽丝剥茧的方式来审理。”
近年来,富顺县纪委监委坚持双管齐下,提升案件质量。自办案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旁听庭审,以案释法、以法促学,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加压,着力补齐业务短板、提升工作能力、增强履职本领,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从严把好事实关、程序关和证据关,为有效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打下坚实基础。乡镇纪委办结的案件进行现场集中交叉评查,采取“集中检查案件卷宗+讲解审理业务要点”的方式,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流讨论,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审理室进行统一辅导、统一“断症开药”,对疑难问题大家现场探讨解决“教学相长”,充分体现案件质量“四级把关”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的业务水平,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向高质量发展。(曾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