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自流井:重拳出击 扎牢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笼子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8-19 10:17:26 编辑:廖俊霖 点击:
近日,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重庆某违规企业处以5万元罚金。
2021年7月7日,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重庆某企业承接的自贡*商·国际城二、三期一批次(A2、B2地块)公共区域装饰、装修施工工程项目未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人工资,拖欠50余名农民工80余万元工资。
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展开调查,核查发现上述反映基本属实,并向该企业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决定书》,要求改正违法行为,并履行先行清偿责任和义务。该企业限期改正无果。按照法定程序,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处罚告知、申辩等程序后,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之规定对该企业作出了责令停工,并处以5万元罚金的行政处罚。经此处罚,该企业纠正了违法行为,主动缴纳罚金,并妥善解决了欠薪问题,50余名农民工工资得到保障。此案为《条例》出台后全省首个案例。
自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以来,自流井区(高新区)推行日常巡查、专项行动检查、重点领域督查相结合的“三查”工作机制,对落实《条例》打“折扣”的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从欠薪根源上严防死守,全面维护广大农民工的根本利益,推动全区由“根治欠薪”向“零欠薪”奋斗目标迈进。(邹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