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系统治理强基固本 提升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实效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5-18 16:20:07 编辑:廖俊霖 点击:
近日获悉,自2020年5月以来,自贡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国务院督导组和四川省、自贡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认真开展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协同实现了2021年春季无森林火灾发生的出色成效,提前完成了专项整治任务清单20项任务和建章立制8项任务。
聚力高位推动,强化认识提升,解决根本指导思想问题
自贡市公安局党委时刻谨记把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隐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访民意察社情化事端保安宁”基层基础工程,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检验,坚定不移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省委书记彭清华、自贡市委书记范波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紧迫性。
聚焦机制建设,构建协同高效联防联查联控体系,解决协同不紧密问题
体制机制是解决“火案查处实效不高”的关键要素。自贡市公安局通过自己印发和与成员单位联合行文等方式,建立了“8+1”的部门间协同高效、联防联查联控体系(“1”为:《自贡市公安局森林火灾相关工作处置预案(试行)》;“8”为:落实森林火灾行政、刑事案件查处侦破责任制,森林火情110、12119信息互通制度,森林火情信息发布沟通、联合会商制度,规范森林火灾和森林资源类相关警情接处警工作制度,制定了森林火灾案件鉴定制度,森林火灾线索通报、森林火灾案件提前介入、同步上案和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建立了涉嫌犯罪的森林火灾案件移送制度,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线索奖励举报办法)。
今年1月,面对新的森林防灭火体制,自贡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行文,建立了森林火情会商、森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检查、森林火灾案件办理的“四同步”工作机制。这一系列机制制度的建立,强化了对违规野外用火的信息互通、监督管理和联巡、联控、联查,夯实了野外用火监管基础。同时建立了川南五市公安机关边界区域森林火案侦破警务协作机制。
着眼高效运行,推进高位推动末端发力群防群治终端长效机制,解决基层治理难题
1月25日,自贡市公安局牵头构建了本专项整治组市级成员单位、区县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和城管执法等部门高位推动末端发力群防群治终端见效火案查处机制,签订了《承诺书》、制定了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落实了“一办六组”运行机制,制定了火案查处组《工作规则》,明晰了各成员单位职责。
为认真执行省政府和市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副市长、公安局长黄金盛多次到重点林区景区调研督导,专题安排重点时段、高风险期森林防火和火案查处工作,市公安局专门发文规定公安基层派出所在森林防灭火中的职责任务,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期间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684名开展重点地段巡护、协助卡点值守、检查进山车辆等工作。落实市领导包区县、部门包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对市公安局包保的2个乡镇及辖区内5500亩成片森林管控任务,实行逐块检查,确保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头;重点时期每天派出工作组会同乡镇开展工作。
夯实执法基础,不断提升执法能力,解决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质效不高问题
牢固树立“火案必破”理念。通过大数据分析,从上到下的高规格实地调研和组织“专家问诊”,研判野外火情和火案发生规律特点,找准重大风险隐患、症结、短板和弱项,制定整改措施。自贡市公安局发文明确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侦破工作责任,建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案发地公安机关“一把手负总责”和“一个火案一个专案组”的办案责任制度,明确了“案件不破专案组不撤的”严格要求。
组织了全市公安机关火案侦破专门培训,开展了全市公安机关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现场勘验培训及大比武活动。自贡市公安局组织对各分县局违规野外用火专项整治的业务辅导讲座和“一对一”的指导制度。开展了“自贡市公安机关处置森林火灾工作应急演练”6次。不断夯实执法基础,建立了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侦查装备配备清单,各公安分县局于2020年10月底前全部按照清单要求配齐主要装备。
分两批次新增和有效整合自贡市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城市面山、城市重要绿地等的92个视频监控点位,并接入公安天网系统,统一列入《全省林牧区重要卡口视频监控资源专题目录》,进一步提升了违规用火的行政案件查处和刑事侦查的质效。为了进一步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自贡市公安局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访民意察社情化事端保安宁”基层基础工作范围,要求公安派出所牵头督促林区单位与乡镇政府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
严查严控违规野外用火。今年刚进入森林防火期,副市长、公安局长黄金盛专题部署安排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工作。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案件侦破专项行动,编制全市执行《自贡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实施行政处罚指南,指导市级成员单位和各公安分县局办案。专题召开春季森林防火期及春节期间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题会议,强化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法查处职责和任务。
此外,自贡市公安局还多次召开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推进会。截至5月10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制止野外火点100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村规民约罚没总金额33050元,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28起(其中公安机关15起罚款3000余元,自然资源部门13起罚款3600元)。
强化宣传,加强教育引导,解决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不强的问题
自去年5月开始,特别是进入今年森林防火期后,全市公安机关利用“访察化保”基层基础工程,出动警力2600多人次,组织“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自贡公安、荣县公安等APP或微信、微博广泛组织城乡消防和森林防火宣传,通过自贡日报、今日头条、封面新闻、四川在线、自贡在线等媒体刊载森林防火宣传信息、警示案例。
积极倡导移风易俗,自贡市公安局等成员单位专门转发省纪委监委等五部门《关于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规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民警)学习遵守。今年清明节期间公安机关派出警力600余人协同乡镇人民政府对林区“鲜花换纸钱”文明祭祀进行劝导,协同检查入山卡点、林区墓地等373个(处),发现和督促整改隐患17处,现场制止野外用火20起。加强典型案件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富顺县在福善镇建立2018年“3·9”森林火灾警示教育点。荣县公安局、贡井分局编辑林内吸烟被处罚等典型案例6起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极大提升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李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