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从自贡高新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访察化保’解民忧·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将“公开、公平、公正”的事故处理原则充分贯穿于事故处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巧妙地化解因交通事故可能引起的社会矛盾,切实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实抓细。2021年一季度,人民调解受理179件,调解167件,成功率93.3%;道交法庭受理39件,撤诉3件,调解6件,判决4件。
加强事故处理正规化。坚持每月不定期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着力加强全体民警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接处警制度》《值班备勤制度》《预防重特交通事故预防预案》《侦破逃逸案件预案》《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交通事故处理的正规化。
加强现场勘查规范化。对每一起交通事故勘查现场,严格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到达到现场后,立即设置警示标志、警戒带,积极走访事故目击证人,疏散围观群众,疏导车辆分道或改道通行,力求保护好交通事故第一现场的各种痕迹,并按事故现场勘查的标准和要求照相、绘图,力求全面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第一手材料,为公正处理交通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调查取证客观化。在规范勘查事故现场的基础上,大队高度重视调查取证工作。期间,充分听取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陈述,弄清事故发生的客观事实。对各方当事人陈述情况不一致的,进一步加强对事故目击证人的调查走访和调取事发地的监控录像,了解事故发生的真实原因。此外,对事故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必要时通过专业机构进行检验,掌握事故发生的全面情况。在调查取证工作中,通过对各方面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最终形成事故处理的科学合理的证据链,为公正处理交通事故提供有力证据。
加强责任认定集体化。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大队始终执行事故责任集体研判制度,即:一般类(伤人)交通事故由大队分管领导及事故处理中队全体民警集体研究定责,并由大队分管领导审批;重大交通事故则由大队领导班子、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各部门负责人集体分析研究,在全面了解、综合分析、科学评判的基础上认定责任,并报上级领导审批。
加强赔偿调解人性化。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中,大队积极会同人民调解员按程序召集事故当事人公开调解,通过宣传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介绍交通事故形成的事实原因、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各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开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教育各方当事人依法按程序处理。对损害赔偿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上,对各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告知各方当事人除交警部门调解外,损害赔偿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诉讼程序后,交警部门依法为其提供相关材料,并随时为各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加强群众工作协作化。在对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办案民警既站在同情理解的角度充分安抚当事人,并站在法律政策的角度为其不厌其烦地开展法律解释,引导其依法理性地处理交通事故。同时,该大队与高新区党政办等多部门建立了信息联动机制,对可能引起信访、上访的交通事故案件及时进行沟通联系,做好信息互通工作。(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