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 24日下午,自贡市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海事局、沿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在釜溪河流域城区段开展禁钓联合执法,打击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游钓等行为,巩固提升禁捕退捕成果,保护自流井区天然水域生态环境。
执法宣传(摄影 尚永高)
当日,由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吴国富带队的联合执法组登上海事巡逻艇,对任务进行部署后,开始乘船从东兴寺彩虹桥码头沿河巡控,发现河岸边有市民非法垂钓。
连日来,为强化宣传教育,该区农业农村局在釜溪河城区段河岸边不少地方都设立了《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天然水域禁捕工作》的通告,警醒钓鱼者不许到釜溪河垂钓。
针对被发现的钓鱼者,执法人员在暂扣其渔具的同时,也再次特别告知,釜溪河作为长江天然水域的支流,是禁止钓鱼的。在执法现场,几位在河边散步游玩的市民表示,全力支持釜溪河禁捕行动的开展。
醒目的警示牌(摄影 尚永高)
针对一些市民和钓鱼者认识上的误区,执法人员谢峰对釜溪河全面禁捕的规定作了法律法规的明确说明。根据长江流域十年禁捕要求,釜溪河纳入了禁捕范围,被列为禁渔区。同时《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二十六条第二项也明确规定,在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从事游钓。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水域禁捕工作的通告中也明确规定了 禁渔内容和时间以及范围,明确禁止在釜溪河垂钓。联合执法行动中,对13名非法钓鱼者进行了批评,对其钓具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据悉,为构建釜溪河水生生物良好生态圈,促进水生生物可持续发展,自流井区把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作为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净化水源水质、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措施,积极开展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以加强维护釜溪河水域生态平衡,改善釜溪河水质。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连续多年在釜溪河实行增殖放流,投放鲢鱼、鳙鱼等净水鱼苗,仅2021年,釜溪河中就投放鲢鱼、鳙鱼等净水鱼苗10余万尾,共计20余万元。
禁钓执法(摄影 尚永高)
谢峰介绍,一边相关部门在增殖放流,保护生态,一边却有人在河边垂钓。这不仅是自私的表现,更是一种破坏行为。目前城区段禁捕行动开展以来,一些垂钓者和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给执法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自禁捕行动开展以来,釜溪河城区段沿岸垂钓者已经减少了很多,尤其是过去沿河密集的钓鱼设备基本消除。公安部门和相关方面还将密切配合,坚持长期开展沿河巡控联合执法,严厉禁止垂钓行为的发生,保护好母亲河。(冯常英 尚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