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宜宾市长宁县在县消防中队竹海大道消防站举行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为12个应急救援队授旗,标志着该县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现全覆盖。
活动现场,长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健为各镇应急救援队授旗,参加授旗仪式的各镇应急救援队还进行了现场宣誓。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长宁县围绕进一步做好镇级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根据县应急委员会关于《长宁县各镇、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方案》,各镇组建不少于20人的应急救援队,由民兵、镇机关干部、预备役、派出所民警、城管、水利、医务、电力通信保障、公益性岗位等工作人员组成。各村(社区)组建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分队,由民兵、村(社区)组干部、村(居)民等人员组成。
长宁县应急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镇、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队组建成立后,将在防范和应对消防火灾、气象灾害、森林防火、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参与抢险救灾,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进行人员转移安置和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同时发挥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
“我将始终践行党的宗旨,争做竭诚为民的楷模。”长宁县应急救援队员、退伍士兵刘开强表示,自己加入了应急救援队后,要坚决做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坚决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苦练本领,不畏艰险、不怕牺牲,为维护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一切。(宋成均 张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