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 让“社会细胞”更健康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4-23 16:58:54 编辑:苏仁胜 点击:
“内容简单,一目了然。”日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根据当事人曹某、黄某某申请,发出第100份《离婚证明书》,这份只记载了当事人身份信息、裁判文书案号和生效情况的《离婚证明书》,有着和裁判文书同等的证明效力。
2020年8月20日,原告曹某与被告黄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因涉及子女抚养和大量财产债务分割的问题,双方一直争执不下。该案诉至法院后,翠屏区人民法院将此纠纷委托给家事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家事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释法明理、调解矛盾,但因双方感情破裂,未能调解成功。开庭当日,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历3个多小时的背对背调解,双方各自作出一定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即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和《离婚证明书》。
目前,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前者为民政部门出具离婚证予以证明,后者由法院出具离婚裁判文书予以确定。经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事后办理再婚、就业、财产登记等事务时,会被要求出具离婚裁判文书。但法院的裁判文书却包含了诸如感情原因、财产情况、子女抚养等大量个人隐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离婚证明书》是该院在家事审判改革实施后的一项便民创新。回应当事人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和生效证明等文书不易于保管、不利用保护个人隐私等意见和建议,促进离婚案件裁判文书的规范统一,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家事审判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出具<离婚证明书>案》被四川省高院评为2019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目前,该院组织编写《家事审判白皮书(2017-2020)》,通过总结分析2017年至2020年家事审判的特点与不足,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维护家庭这个社会细胞的和谐稳定,并借此传递家事裁判规则与理念。该白皮书主要包含家事纠纷案件审理基本概况、家事纠纷预防化解的举措和创新、建立和谐家事关系十条建议、家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等内容。
据了解,该院推行家事审判改革以来,2017年至2020年共审理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各类家事纠纷案件3543件,调解撤诉率从47.86%上升到67.14%,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无访”的效果,促进了家庭这个“社会细胞”的和谐稳定。(彭屏 秦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