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该区赵场街道某木桶鱼餐饮店销售“中华鲟”,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对该餐馆开展现场检查。
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和询问,木桶鱼餐饮店经营者龚某表示没有销售中华鲟,鱼缸和菜单上标注的“中华鲟”其实是以15元/斤的价格从水产批发市场钟某店中购买的养殖鲟鱼。为了达到吸引顾客的噱头,让顾客觉得其木桶鱼店档次高,龚某明知自己经营使用的原材料是人工养殖鲟鱼,擅自在鱼缸和菜单上标注“中华鲟”,没料想自己的行为竟涉嫌违法。
该餐饮店的行为属于典型虚假宣传,目前,该局执法人员已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立案调查,这也是叙州区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1“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中,因虚假宣传被立案查处的第三起案件。
据了解,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叙州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迅速部署,积极落实,以餐饮店、农家乐、农贸市场、水产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店招、菜单、互联网广告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对是否存在“河鲜”“河鱼”“中华鲟”等字样信息进行逐一排查。同时,会同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遏制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李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