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国药监药管〔2020〕20号)和《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四川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疗机构)审评认定工作的通知》(川药监办〔2021〕223号)精神,进一步巩固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机制,拓宽信息收集报送渠道,按市市场监管局安排,2021年11月3日眉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带队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哨点医院建设进行业务对接。
对接会上,分管业务院长许志忠详细介绍了医院的有关情况。中心专家同志查阅相关申报资料,深入了解医院监测工作流程、管理制度、住院门诊流量等工作信息,对医院的设备设施、监测信息平台建设等进行查看,与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一线医护就监测工作进行了交流。专家同志对医院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制度、职责、规程进一步细化,并在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二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三是建立用药风险筛查。四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与药品管理相结合,促进药品规范管理。
医院领导表示,将对中心专家同志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并组织落实,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增设信息平台风险预警,查漏补缺,对药品不良反应风险信息进行跟踪分析及时上报,积极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的工作要求,逐步建成科学、系统、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及工作模式,努力创建成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为本市药品安全作出应有贡献。(眉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