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眉山公安交警结合“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曝光10起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升文明交通理念,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1年7月24日,货车川ZUF086在眉山市东坡区东门口红绿灯路口,超高行驶。
2021年8月10日,机动车川T56028在眉山市东坡区太和大道北段,逆向行驶。
2021年8月11日8时53分,车辆川3819916在眉山市东坡区彭寿街,闯红灯。
2021年8月12日,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红绿灯路口,车辆辽G1X80挂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2021年8月12日,眉山市彭山区东干线上,机动车川Z5019挂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2021年9月1日,仁寿县龙滩大道一段6号,客运车辆川Z92382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在路边随意停放上下人。
2021年9月1日,丹棱县G351线K2912-500M处,川ZB7758普通货车尾气排放不合格上路行驶。
2021年8月11日早上10时10分,眉州大道与本草大道交叉路口,川W71716违反禁令标志在该路口实施调头。
2021年9月1日16时16分许,国道213线仁寿段2338公里20米,川ZC3567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
2021年9月1日14时46分,青神县眉青路,川ZU8212车辆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贾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