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农机隐患 筑安全防线——遂宁市提前三年实现存量变型拖拉机全部清零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12-22 16:26:14 编辑:周姿彤 点击:
近日,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发布通告,截止2021年12月3日,遂宁市存量变型拖拉机已全部依法注销清零。自2021年12月4日起,凡是悬挂遂宁市“川09”拖拉机号牌,使用遂宁市农业(农机)部门核发的拖拉机行驶证,登记为“大中型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的变型拖拉机均属假牌假证、套牌车辆,对仍然使用此类车辆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按照全省2024年底前实现存量变型拖拉机报废清零的目标要求,遂宁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千方百计遏增量降存量”“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变拖专项整治认识”“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规范变拖监理业务”“强化清理排查,开展涉牌涉证公告注销”“强化报废更新,鼓励支持变拖淘汰报废”“强化信息共享,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6项举措提前三年实现清零目标任务。
不少市民朋友会问:什么是“变型拖拉机”?为什么不能用,这类车型存在什么安全隐患?国家对此有哪些具体规定?
什么是变型拖拉机?
变型拖拉机是在2013年2月1日之前由农业部门核发牌证的实行存量管控的机动车,主要在农村道路上从事载货运输,流动性大、技术状况差、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突出,违法载人、客货混装、假牌假证等问题严重,极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是农业行业安全管理重大风险点之一。
据悉,遂宁市“变型拖拉机”主要为“川09”号牌的拖拉机,经2013年8月清理统计,全市当时拥有存量变型拖拉机4070台,截至2020年底锐减到264台,至今年12月3日,实现存量变拖全部清零。
为什么不能用,这类车型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变型拖拉机的安全性和车辆性能要比货车差,发生故障和事故的概率大,且由于不在汽车产品目录里,没有完整的车辆手续,发生事故也不能得到保险的充分支持。
近几年,变型拖拉机上路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如:四川省金堂县“1·28”事故和黑龙江勃利县“9·4”重大交通事故。今年9月4日4时许,黑龙江一农用车载人遭挂车追尾,造成15人死亡,1人受伤。据涉事拖拉机车主刘某某的家属说,刘某某没有农用车驾照,其驾驶的拖拉机也没有上牌,以前就在家里干农活的时候使用,也没有给拖拉机买过保险,平时一车最多拉十多人去干活。
国家对此有哪些具体规定?
变型拖拉机行驶既涉及农业生产安全,也涉及道路交通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管理,农业农村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先后印发通知(见文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也为农机安全生产提供法律保障。(衡帆)
附:具体规定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