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遂宁市将“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品质不高”问题纳入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以来,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督导检查,规范遂宁市小区物业行为,切实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通过严格督导检查,市城区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和物业服务品质得到显著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据了解,整治工作中,市住建局组织各辖区相关部门到小区、企业,了解存在的具体问题及群众需求,建立完善“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之“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品质不高”整治工作台账相关信息,一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目前,共发现存在问题的小区244个,已整改到位225个,整治率达92.2%,其余问题正在有序整改中。
政策引领
物业管理进一步完善
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加快物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发展助推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知》与《意见》指出,物业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基层治理的重要支撑。它不仅是城市居民高品质生活的提供者,更是城市基层治理及社区建设的实践者、城市更新和既有住房改善的参与者;物业服务企业要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加强人员车辆管理,定期巡检和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做好绿化养护,协助规范垃圾投放并及时清扫清运,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打造优秀物业服务项目。发挥物业行业协会作用,编制物业服务标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兼并重组,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随后,市住建局联合10部门印发《开展物业服务品质提升行动助推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物业服务品质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环境秩序管理的通知》,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最迫切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入手,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物业服务短板。同时还制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示范“三级联创”行动的实施意见》《遂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监督考核暂行办法》等多个文件,进一步完善遂宁市物业管理政策体系。
今年8月,市房管局组织召开遂宁市物业服务平台“曝光台”培训动员会
重拳出击
整治物业管理痛难点
“小区内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中各项工作是否透明公开?物业服务‘曝光台’的注册推广工作开展得怎么样了?”……为落实“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之“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品质不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管理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真实掌握各辖区工作开展情况,市住建局多次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到各物业小区查看整治效果。
11月22至23日,市住建局、房管局会同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物业管理协会相关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直接深入现场,通过查阅资料、现场问询、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市城区物业小区开展专项督查。
市住建局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专项督查
“现在卫生有人做、事情有人管,半夜也有保安巡逻。物业公司就像小区的管家,有啥事找他们,都会得到及时回应。”在督查中,不少居民都对整治后的小区物业服务表示满意。
据悉,自今年4月“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品质不高”被纳入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以来,市住建局积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有关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出台了《2021年遂宁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问题,从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研究解决,取得了显著成效,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近年来,市住建局坚持把为民服务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招、硬招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城市品位,实现了城市建设档次和群众幸福指数“双提升”。
全市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暨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推进会现场
市住建局局长邓勇在全市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暨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推进会提出,要提升小区物业服务品质,为市民打造舒心安心的居住环境。各物业企业积极落实会议精神,推进小区志愿服务队站点建设,在各住宅小区设置便民服务窗口,义务为业主提供手推车、快递柜(架)、针线包、常用药包、雨伞、工具箱等便民物品。
遂宁市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事项出炉后,市住建局更是未曾停下脚步,致力于为群众谋福利。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督导检查。”市房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林波表示,在整治过程中,遂宁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各辖区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力度,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督促各辖区有关部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业主履行义务和依法理性维权;细化分解全市年度目标任务至各辖区,建立推进情况月报表制度和定期考评通报等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物业小区的日常督促检查力度,每月通报“物业服务住宅小区整治问题台账”化解处置工作进展,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逗硬奖惩,定期通报存在的问题,促进物业公司规范化、标准化运行,不断提升小区物业服务的品质,提升群众满意度。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住建局结合遂宁市实际,出台了《遂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监督考核暂行办法》。依据该办法,对遂宁市建成区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即不包括别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并对物业服务项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分。(遂宁日报 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