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射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成虹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约再次接访信访人赵某某,就上次接访时信访人信访事项作一一回应和答复。
据了解,信访人赵某某因投资失败,主张对方涉嫌诈骗犯罪。案件经射洪市检察院审查后作存疑不诉。赵某某不服,先后向各级政法机关进行信访申诉,并在检察长接待日向王成虹反映了自己的诉求。
王成虹接访后,高度重视,指派射洪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作为承办人对赵某某反映的案件进行调卷复查,该案原承办人及分管领导严格实行回避,并承诺一个月后对信访人进行答复。
一个月后,当信访人赵某某得知复查意见仍是该案存疑、射洪市检察院原不起诉决定并无不当时,并不认同。针对信访人提出的疑问,王成虹先是从法理上向信访人厘清了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区别,并就射洪市检察院原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了分析,帮助信访人理解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程序和逻辑依据。最后王成虹通过对身边实例、自己多年办案理念剖析,向信访人表达了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为民执法的坚定信念和指导思想。
最终,信访人赵某某对王成虹的坦诚交流表示很满意,他说,通过今天的见面,他信任检察院的处理意见。(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