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财产拒不履行?射洪市法院“罚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模式显成效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12-09 16:43:30 编辑:周姿彤 点击:
“请法院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给我几天时间我马上履行。”近日,被执行人兰某在收到射洪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后,一改之前推诿、打太极抗拒执行的态度,在收到《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后4日内便主动履行了全部的给付义务,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在兰某与其妻周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双方在审理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另约定兰某向周某支付经济帮助金共计66000元,调解书生效后兰某履行了第一期经济帮助金20000元后,便以无能力履行为借口不再履行。
无奈之下,周某于10月21日向射洪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及助理多次联系兰某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而兰某一直没有引起重视,用“过几天”“再协商”等借口拖延执行。
后经法院调查证实,兰某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且未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射洪市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并向其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告知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后果。在《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强大的震慑下,兰某终于明白了自己的行为将会带来严重后果,便主动与法院联系,履行全部的给付义务。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裁判文书上的“白纸黑字”转化为申请人口袋中的“真金白银”,射洪市法院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行为,从2021年12月起创新使用“罚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拘留+《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模式,采取逐步升级的惩戒措施,环环相扣,前后衔接,既贯彻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了拒执被执行人改正错误履行义务的机会,又为追究拒执罪做了良好铺垫。(何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