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法院成功化解13年房产纠纷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12-09 10:09:43 编辑:周姿彤 点击:
近日,蓬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郭某某诉被告申某某、罗某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被告住了13年多的房屋终于拿到了盼望已久的房产证,被告补偿原告车库、闭路电视户头等费用6000元,并当庭兑现。原、被告历时13年的纠纷彻底解决。
2007年1月25日,原告与被告及亲属多次协商达成协议,由被告弟弟代表全家作为甲方与乙方原告签订了《合资建房协议》,约定甲方只提供旧房及其宅基地出资与乙方合资建房,建房竣工后甲方确定要330平方米(车库上的一、二楼共四套住房),超减的平方按每平方米560元计算。建房所属房屋的两证由乙方办理并负责全部费用。
2008年8月房屋竣工验收,因分房及车库产生纠纷,原告三次将被告的弟弟、母亲告上法庭,前两次因原告未按期预交诉讼费本院按撤诉处理,第三次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第四次,原告将被告申某某、罗某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支付超面积费用19958.4元。被告辩称,原告实际安置被告三套房屋,面积310.56平方米,并未超面积。合同约定税费由原告负担,而实际被告负担了税费,要求原告承担,并要求原告立即归还其房产证。
本着彻底解决矛盾出发,承办人多次到现场实地查看,并组织原告与被告家人一起协商。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原告与被告及家人终于达成了协议,就被告家人购买的车库、闭路电视户头进行了结算,由被告找补原告6000元,由原告返还被告家人安置的三套房屋的产权证,并当庭兑现。
原告撤回对本案被告的起诉。原、被告历时13年,经过4次诉讼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司法为民,永葆初心,法官用他们的责任心,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为百姓排忧解难,在一次次的调解中坚定为民服务的初心,立足岗位,贡献力量。(李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