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蓬溪县人民法院先后主持召开蓬溪县鸣凤粮油加工厂破产清算案、蓬溪县自强农产品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因上述两家企业资不抵债,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为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蓬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上述两家企业破产清算案。
两案债权人会议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由管理人作了破产清算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宣读了债权核查报告;第三方专业机构宣读了财务专项审核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会议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进行了表决。两案债权人会议秩序井然、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各项合法权益,消除了债权人的各种疑虑和担心,增强了债权人对破产清算相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上述两家企业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为继续推进破产清算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蓬溪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好破产审判职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为蓬溪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蓬溪县人民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