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给力!射洪市法院一次执结两案,执行标的共计15万元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9-15 10:00:06 编辑:周姿彤 点击:
近日,射洪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郑某某申请执行彭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和张某申请执行彭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两案分别为郑某某申请执行2017年的购房款和张某申请执行2018年的安装款,执行标的共计150000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全市执行工作情况,将船山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而暂未执行到位的部分案件指定由射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射洪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克服人案矛盾困难,抽调专人成立办案专班开展相关执行工作。上述两案即为专班成功执行完毕的首案。
经查询,射洪市人民法院法官林兵发现彭某某名下共有3处不动产和1台车辆,但由于涉及银行抵押,若拍卖资产,则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后很可能没有剩余价值,彭某某名下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全面了解彭某某名下财产情况后,专班第一时间通知其到法院接受询问,详细了解家庭情况,准备从多方面执行。
在谈话中,林兵了解到彭某某之子欲参军入伍,马上面临政审,其女出国留学回来后在大专院校教书。林兵抓住这两个重点,一方面给彭某某讲明利害关系,如被列入失信名单将影响其子政审,其女也有较好的经济能力,完全有能力帮助履行;另一方面向彭某某施加足够压力,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
一天后,彭某某主动联系林兵。最终,在法官的组织协调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彭某某在达成和解协议后已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谢谢法官帮我执行到位了钱,为这笔款我都跑了好几年了……”在射洪市人民法院当事人接待室里,申请执行人张某、郑某某连声向林兵道谢。
两案从立案到结案历时仅20天,郑某某、张某拿到几年未收到的购房款和安装款,本案执结速度得到两名当事人的充分肯定。(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