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金秋开学之际,射洪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射洪市公安局、射洪市教育和体育局、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开展“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督查组一行到洋溪镇、沱牌镇、金华镇、大榆镇各中小学校,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详细检查了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及校园周边环境,并重点就教职工入职查询、师德考核以及法治教育课程开设相关工作进行了督导。
在对金华中学校的督查中,射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华中学校法治副校长蔡健详细了解了该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工作举措,并对校方提出了三点要求。即:要充分认识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对学校加强管理和预防减少性侵害的重要意义;要对广大教职工加强法治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认真贯彻“一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要切实有效加强检校合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督查期间,射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设的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等法律知识对校方人员进行了宣传讲解,并重点围绕最高检发布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从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设立强制报告制度的意义、谁负有强制报告的义务、什么情况需要报告、如何体现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报告的强制性五个方面,要求校方一旦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线索,要依规及时报告,合力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使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更加健全,实现学校、家庭、社会各个主体的有机衔接。
与此同时,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个别学校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求相关学校抓紧时间查缺补漏、逐项落实,确保督导意见落到实处。此次联合专项督查的开展,有利于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学生健康成长,同时对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犯罪机制具有重大意义。(蒋庆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