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四川省机关公务用语调查情况新闻通气会在遂宁召开,正式发布《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在公务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
2020年、2021年,四川省语委组织调查组对省直部门、市(州)和县(市、区)党政机关及其政务中心先后进行了两轮暗访调查。通过两轮调查和比较分析,目前四川全省党政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推广和使用普通话,主要存在公务活动使用普通话要求落实不到位、公务人员普通话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
针对当前四川省党政机关推广使用普通话存在的问题,四川省语委于9月9日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特殊情况除外),公务活动、会议的主持和发言,对外宣传(包括接受新闻采访、新闻发布等),接听电话、接待来宾来访、对外联系工作等公务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政策,在门厅楼道、办公室、会议室的醒目位置,统一摆放、张贴推广普通话、使用普通话的宣传海报和标识标牌等,提醒提示干部职工坚持使用普通话,营造推广、学习、使用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把普通话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安排专项经费对公务人员普通话应用能力进行提升培训和合格测试,对未达到普通话等级要求的人员,要对其加强督促培训学习,限期达到规定要求。(王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