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少捕慎诉”理念,增强办案透明度,9月2日,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就何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胡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两起拟不起诉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会。
何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犯罪嫌疑人在案后第一时间报警、救助被害人、保护现场,在司法机关办案过程中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了谅解。胡某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大英检察院结合其血液酒精含量和犯罪情节,认为其符合相关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结合其减轻、从轻、从宽情节,皆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的条件。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两起案件的基本情况,阐述案件适用的法律规定及拟不起诉理由,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在详细询问了犯罪嫌疑人并充分评议后,三名听证员一致认为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定性准确、听证程序合法,认为两名嫌疑人符合不起诉条件。
何某某、胡某某当场表示自己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日后一定吸取教训,认真改正。
听证员对此次公开听证表示了高度肯定和赞许,认为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公正,希望大英检察院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公开听证工作普及化和常态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黄春雨 李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