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法院:网络刷单诈骗!如今她从受害人变为被告人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8-27 09:24:09 编辑:周姿彤 点击:
8月25日上午,射洪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网络刷单”而涉嫌犯罪的案件,小王(化名)由受害人变为被告人,接受法庭审判,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庭审中小王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庭审视频截图
庭审视频截图
原来,两年前小王在微信群内发现有人发布网络兼职信息,一番心动后便主动向对方了解情况,并缴纳了99元会员费,成为会员后开始“做任务”挣钱。然而任务奖励并没有事前承诺的丰厚,并且提现门槛很高,小王发现自己被骗。
在发现自己被骗后,小王无意间发现有人发布“招聘”培训导师的信息,培训导师挣钱比例高,并且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小王便动起了“歪心思”。
经过培训以后,公司“推广组”将想做刷单兼职的“小白”(指没有交钱入职的人)推送给小王,小王给“小白”们讲解兼职规定,“小白”们同意后通过支付工具缴纳99元或118元入会费,小王再将费用转给公司指定的账户,公司给小王提成。半年时间内,小王共向公司转账149367.09元,提成21500元。
经调查,该公司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兼职信息,以提供小额佣金任务的方式诱使被害人注册软件,以激活费、升级费等名义骗取财物,涉嫌诈骗金额共计3.16亿元,被害人197万余人。
2020年,该公司(犯罪集团)主犯因犯诈骗罪被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21年小王也因涉嫌诈骗犯罪被提起公诉。庭审中,法院审查了小王参与该犯罪集团的程度、犯罪的金额、退赃、退赔、认罪悔罪态度等,遂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刷单本身就是违规欺骗客户行为,所有需要垫钱的刷单都是骗子,所有需要自掏腰包的都是诈骗,不要轻信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和二维码,如不幸被骗,应立即收集证据并报警。(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