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剩下未到期的债务我也会按时偿还……”近日,射洪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通过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促使这宗经济纠纷案顺利执结,申请人终于收回了应得的钱款。
帮“朋友”借钱,终致债务缠身
2013年,吴某某帮朋友向罗某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于2017年还款,但到期后这位“朋友”却无力偿还,罗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吴某某确无履行能力,在执行到位1万余元后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在身负债务的情况下吴某某再次帮这位“朋友”向李某借款8万元,并约定于2021年2月前偿还3万元、2021年8月前偿还5万元。但是到期后这位“朋友”依然无力偿还,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多次“爽约”,拘留!
在执行过程中,射洪市人民法院法官宋欣到吴某某住所地进行调查,但吴某某始终避而不见。在此后的传唤过程中,吴某某与宋欣约好日期后也屡次“爽约”,以逃避的方式来拖延执行。6月2日,在确定吴某某位置后,宋欣在其住所地将其拘传回了法院。此时吴某某依然称无力履行,在经过法官调查后却发现,吴某某名下有一个商铺门面,每年有1万多元的租金,他本人每月也有固定收入。鉴于吴某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行为,射洪市法院遂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家属主动来履行,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在被拘留后的第二天,吴某某的女儿主动到法院帮其父亲偿还了对李某的全部欠款,该案执行完毕。同时与罗某某达成债务分期履行协议,并当场支付5万元。鉴于吴某某认错态度良好,在争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射洪市法院提前解除了对吴某某的拘留。(卢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