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验做法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三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给全国各地学习借鉴。历批推广清单四川仅成都、遂宁、南充三个城市相关工作经验入选。
遂宁入选的经验做法为“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市级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完善日常巡查和月通报制度”“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统筹,当年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可统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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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强化资金筹措,从各级财政资金、专项债券、社会投资、业主自筹等方面落实项目资金,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争取资金10.7亿元,其中,仅2020年就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5172万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强化工作考评,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全市30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市级建立评价考核机制,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计划申报、财政政策及资金安排的依据,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给予政策、资金倾斜。强化督导调度,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多督合一”督导检查,与安全生产、环保督察、脱贫攻坚等工作一体推进,积极开展督导调研,2020年以来,共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6次,现场督导20余次,省、市领导赴区县调研10余次,印发工作通报7期。(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