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30项奖励支持措施。
通报指出,四川省遂宁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2021年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将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
通报原文部分截图(点击图片进入原文)
据悉,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遂宁市将棚户区改造与海绵城市、公园城市、智慧城市、城市体检等创建有机结合,完善配套设施,打造精品工程,厚植绿色底蕴,走出了一条遂宁城镇棚户区改造的新路。自棚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投入资金约450亿元,实现棚户区改造开工约11.15万套(涉改面积约1003万平方米),惠及居民33.45万人。其中,2020年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9522套、基本建成3888套,完成投资70.6亿元,排名全省前3位。(周姿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