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和睦十分重要,4月26日,射洪市人民法院经开区人民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据了解,原告廖某几年前从被告李某处购买了房屋,该房屋曾经是射洪市文升镇的棉花收购站,由于李某卖给了三户人家,三户人家共享门前的院坝,合同中约定,另外两户邻居要将院坝留足四米宽的道路给房屋位置靠里的廖某过路。但是由于另外两户邻居在四米宽的道路上堆放砖头、砂石、木材给廖某造成了通行不便,廖某在未告知邻居的情况下就找挖土机将砂石给移走,邻居见状,就拔了廖某种在院坝上的菜出气,双方互不相让,矛盾升级。廖某遂起诉至射洪市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了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同时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射洪市人民法院经开区人民法庭法官翟苓君决定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走访,力求能当场调解。
在了解了问题所在后,翟苓君耐心向双方讲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建议双方各让一步,解决矛盾,最终通过法官不厌其烦的解释,在邻居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庭审后,村民们纷纷表示:“这次巡回审理进乡村,不仅仅有助于平息矛盾纠纷也能促进邻里和谐,更加强了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了老百姓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认知和了解。”(王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