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遂宁金融仲裁院成立后,为推动金融仲裁院实体化运行,切实服务遂宁金融法治环境的提升,遂宁仲裁委员会(简称遂仲)积极谋划“仲裁服务进行业”系列活动。
4月14日,遂宁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黄媛琳一行前往遂宁银行总部进行走访调研,旨在更大发挥仲裁在金融领域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的职能优势,让金融机构充分认识仲裁、了解仲裁。遂宁银行纪委副书记陈春林及风险资产清收总队成员出席交流会议。
会上,黄媛琳就仲裁的特点,遂仲发展历程、仲裁员组成情况以及遂仲的优势进行了详细介绍。
——仲裁的特点。仲裁具有专业性、灵活性、高效快捷性、保密性、经济性、国际承认和强制执行等特点,具有保证争议解决的质量和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减轻因纠纷给商事主体带来负面效应及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国内法和国际公约普遍承认和执行等优势。
——遂仲仲裁员组成情况。遂仲仲裁员队伍是由法律和经济贸易等各个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所争议问题由学有专长的人士进行仲裁。聘有仲裁员319名,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108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人,具有副教授以上等高级职称的28人,具有涉外经历和办理涉外仲裁案件能力的28人,涉及一般合同、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国际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这保证了遂仲仲裁的专业性。
——遂仲的优势。遂仲设有金融仲裁院、金融专业仲裁员名册,专门办理金融纠纷案件,这为银行机构提供了更加高效快捷的金融纠纷办法。同时,遂仲对于当事人达成调解或和解协议并要求仲裁庭制作调解书或裁决书的,仲裁庭自协议提交之日将在7日内作出调解书或裁决书,并只收取百分之五十仲裁费,这是目前四川省唯一。
“3天受理、5天送达、10天提交答辩书、23天左右裁决。”黄媛琳表示,一直以来,遂仲坚持“立足遂宁、辐射周边、融入成渝、勇争一流”的发展思路,以高效、优质的仲裁服务,高度的敬业精神,务实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她指出,遂宁仲裁委正处于大力发展阶段,更注重提升软实力,注重以良好的服务助力金融纠纷化解,遂宁仲裁委经市政府同意设立专门的金融仲裁院,制定专业的《遂宁仲裁委金融仲裁规则》,组建高素质的金融仲裁员队伍,就是要公正、高效化解金融纠纷,优质服务金融行业,优质服务本地金融营商环境。
认真听完介绍后,陈春林及风险资产清收总队成员充分肯定了遂仲在金融仲裁领域的成绩和遂仲专业高效解决金融仲裁案件的独特优势。他表示,《遂宁仲裁委金融仲裁规则》对金融纠纷非常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对于金融机构非常具有吸引力。他希望,能通过遂仲为遂宁银行金融纠纷解决寻找到一条更为快捷的路径。
结合金融机构实际需求,双方就进一步开展金融仲裁业务合作、深化金融仲裁服务达成了合作意向。(王艳华 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