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13时许,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巡查城区涪江水域(滨江北路段)时,发现有6名疑似非法捕捞人员。
经现场核查,该6名群众采用单人单杆、单线单钩的方式在观音湖库区内进行垂钓。根据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船山区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遂船府通〔2020〕7号)、《关于划定观音湖禁钓区的通告》(遂船府通〔2012〕5号)文件,两份文件分别规定“禁止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一线多钩的垂钓方式”“观音湖禁渔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任何时候进行捕鱼、钓鱼行为”,该6名群众已违反禁捕禁钓相关规定。
经两部门合议,鉴于没有相关渔获物,情节较轻且初犯,执法人员随即将6名当事人带回区农业农村局进行集中普法、政策宣传、批评教育。
6名当事人事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上交违规垂钓工具并以写保证书的方式,保证以后遵守相关禁捕禁钓规定,将政策宣传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船山公安提醒广大群众高度重视,切莫以身试法,请共同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中来。(船山公安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