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低速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深化推进“减量控大”和“护旗1号”专项行动,为春运、春节假期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1月以来,蓬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以载人封闭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载货三轮电动车为重点,控源头、堵路面,持继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
为争取广大市民特别是此类电动车使用者的理解和支持,大队梳理该类车辆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平台,印发宣传材料,坚持“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多层面、全方位宣传低速电动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害后果,营造“不购买、不销售、不使用、不上路”的浓厚氛围。组织警力深入单位、学校、社区、村镇、集市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面对面普及相关知识,广泛宣传低速电动车未纳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低劣,故障率、返修率较高,且无法登记和核发牌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勿信“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等虚假宣传,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此类电动车。
为从源头上遏止销售,大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集中约谈低速电动车销售企业,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告知商家禁止销售未纳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注册登记范围的低速电动车,对库存车辆尽快妥善处理。
与此同时,大队根据前期查处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合理调整勤务模式,将7:00-9:30和17:00-20:00作为整治高峰期,突出对辖区农贸市场、医院门口、商务区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对低速电动车闯红灯、不各行其道,载货三轮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载物、闯禁行等突出交通违法乱象“见一罚一”,坚持“零容忍”,指挥引导各类三轮、四轮电动车一律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早晚高峰及其他执勤时段,路面执勤民警辅警对各类电动车显性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随见随纠、严管重罚,切实形成高压态势。
1月以来,大队共出动警力80余人次,警车14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40余起,其中现场拆除遮阳伞20余把,暂扣8辆电动三(四)轮车。(蓬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