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19时24分,遂宁经开区政府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称:位于新桥镇双堰村7社一民房发生火灾,火势正处于燃烧阶段,请求救援。经开区政府专职消防队立即出动2辆水罐消防车,10名指战员赶赴现场。
19时48分,消防队到达现场,整个房屋内浓烟滚滚。经侦查发现,该民房为土木结构,房屋内堆放木材较多,火势蔓延至房顶,且周边房屋较为密集,极易引发大面积的火灾。现场指挥员根据火势情况,立即制定处置对策,命令灭火组铺设2条干线出2支水枪,灭火一组出1支水枪进行房屋灭火控制,灭火二组出1支水枪控制房屋内燃烧的木柴,防止火势蔓延。警戒组对现场进行警戒,迅速疏散围观人员。在水流的冲击下,明火很快被压制,经过40分钟的奋力扑救,火灾被成功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彻底消灭火灾隐患,指战员对房屋内部进行翻查,消灭发现的残留余火,并再次对起火房屋进行大面积的射水覆盖,防止发生复燃。随后,消防队将现场移交给派出所,清点人数收检装备器材安全返回。(经开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