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将一面“情系群众·办事高效·热情服务·解民之忧”的锦旗送到仪陇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以此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十年艰辛索赔路
2008年11月10日,被执行人尹某驾车与申请人张某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某受伤,经交警大队现场认定尹某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会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后经法院判决尹某承担赔偿款111537.77元。张某某在上门索要赔偿款的时候,看到尹某家徒四壁,加之又有子女需要抚养,确实没有赔偿能力,便与尹某约定,让其外出务工挣钱支付赔偿款。然而,尹某却一直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赔偿款。
今年,申请人张某某在网上看到仪陇县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加之看到周围的朋友都拿到了执行款,便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仪陇县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高效执行只为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向被执行人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传票等执行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尹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摸排,后又到尹某经常居住地进行调查,均未发现尹某有可供执行财产。面对申请人张某某因为病情急需用钱的情况,执行人员一面安抚情绪,一面多方走访尹某的家人、亲戚朋友以及曾经一起工作过的同事,打听尹某的下落及联系方式,但遇到的不是拒绝提供就是不知情。
功夫不负苦心人,经过长达一周的走访摸排,终于在其一个远房亲戚找到尹某的联系方式。执行人员立即与尹某取得联系,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法律后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和法律释明,尹某表示给付赔偿款。
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一起长达十三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案成功执结。
一面锦旗,承载的不仅是感谢,更多的是一份责任。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仪陇县法院执行局在强化执行威慑的同时,不断深化为民情怀,全力保障民生,执结涉民生、涉民营中小企业债务等五类“六保”重点案件926件,执行到位金额达8600余万元,其中执结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案件472件,执结到位金额3600余万元;执结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367件,追回货款4300余万元。(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