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辛苦你们了,没想到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完成这么多头生猪的保全工作,工作效率太高了。”申请人激动地说。近日,仪陇县法院金城人民法庭圆满办结一起活物保全案件,1397头生猪全部得以顺利保全,获得申请人高度赞扬。
案情回顾
2021年2月,某养殖公司和严某、邓某、胡某签订生猪代养合同,委托严某等三人代养生猪直至出栏销售。出栏销售之际,双方就出栏价格产生了较大分歧,严某等三人拒绝交付生猪,养殖公司遂起诉至仪陇县法院金城人民法庭。因担心生猪被私下提前转移变卖,该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请求法院对养殖场内的1397头生猪进行查封,由公司回收、销售,回收、销售款项提存至法院账户。
收到保全申请后,考虑到生猪价格波动大、生病死亡率不确定,若不及时处理,极易给当事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进一步激化双方当事人矛盾,承办法官立即依法要求养殖公司迅速提供诉讼保全担保,制作保全文书,制定工作预案。
多方协调,确保生猪安全交付
给生猪搬家并不容易,它们需要活动、进食,更不能有任何“闪失”。承办法官多次到县农业农村局协调,请求专业人士给予指导意见,处理生猪出栏注意事项,确保生猪安全出栏。
在此期间,严某等人对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存有疑虑并极为抵触,一度阻拦保全工作,后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并告知不及时处理可能带来的风险,严某等人最终打消顾虑,同意将生猪全部交付养殖公司。
奋战96小时,1397头生猪得以顺利保全
在现场,金城法庭干警在执行局干警的协助下,按照既定方案,登记、称重、消毒、装车,每个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最终,通过“白+黑”工作模式,奋战96小时,1397头生猪顺利交付养殖公司售卖,近300万元卖猪款悉数提存至法院账户。
跨越白天黑夜,金城法庭干警快速高效办结生猪保全案件,既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事态升级,又为案件后续办理提供了有力依据。群众利益无小事,金城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仪陇县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