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滥伐林木 一男子被南部县法院判刑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9-03 07:17:21 编辑:杨仁昌 点击:

未经许可滥伐林木 一男子被南部县法院判刑

9月1日上午,南部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被告人肖某某犯滥伐林木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2月下旬,被告人肖某某以3800元价格购买南部县某镇一村民的松树,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工人砍伐松树88株,后销售得款11733.6元。经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鉴定,被告人肖某某在该村砍伐林木活立木蓄积共计20.3297立方米。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便对林木进行采伐,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南部县法院在工作实际中,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赵亚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