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工作要求,构建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大格局,近日,嘉陵区委组织召开全区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合作框架工作推进会,部署建立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治理创新实践。
会议由嘉陵区委政法委组织召集、嘉陵区检察院牵头。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纪委监委、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妇联、区关工委等单位分管领导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唐春树对构建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各司其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要秉持对国家前途、民族命运高度负责的正确态度,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力量,切实发挥作用。
完善机制,加强协调。要尽快建立十项工作措施的长效机制,推进政府、社会、家庭、司法的立体保护体系。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调服务,及时反馈信息、通报情况,推动各相关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对涉及未成年人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区委政法委将联合区目督办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完善量化考核体系,强化督查指导。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大案件,或因侵害未成年人、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等问题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将严肃处理、通报问责。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德敏分析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他指出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要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工作措施方案;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长效机制。
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林燕通报了嘉陵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解读了《嘉陵区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合作框架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措施。(林燕 陈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