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持续了十余年的家事纠纷,夫妻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在顺庆区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并于当天到银行分割了夫妻共同存款。
案情简介。1987 年,原告冯某经人介绍与被告何某认识并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不和,多次发生纠纷,且因常年在外务工,至今已分居十余年。这期间,双方均想结束婚姻关系,但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近日,冯某将何某诉至顺庆区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王伟林第一时间联系了原、被告,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实地走访了双方所在地村委会、亲属等,查明双方当事人产生冲突的心结,理清矛盾的根源。
7月28日上午,在开庭前,双方当事人一见面就失去理智,对立情绪严重。王伟林对双方进行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引导双方保持平和心态,待双方情绪逐渐稳定后,便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从法律的相关规定,到原、被告双方的现实情况,王伟林耐心细致地给双方释法说理,并合法合理合情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
“王法官,我请求法院与我们一同前往银行,将我们的存款予以分割,我只相信法院!”为避免双方再次产生冲突,王伟林趁着午休时间,制作出调解书,并于28日下午与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银行。最终,在王伟林的协助下,双方当场将夫妻存续期间的存款予以分割,并领取了民事调解书。(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