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南部县法院对一起抢夺方向盘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宋某某、被告人李某某因犯妨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8月15日,被告人李某某发现被告人宋某某驾驶一面包车进行非法营运,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随后,李某某在该车辆处于发动的状态下,脚踏上副驾室抢夺宋某某的车钥匙欲让其停车,宋某某不让并松开车辆刹车向前行驶,李某某遂跳上车继续争抢车辆方向盘,双方在车内发生肢体冲突致使车辆方向失控,最后撞上国道212线中央隔离带翻车,导致二被告人在内的8名乘员不同程度受伤,隔离带部分花坛及花台受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某在行驶的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被告人李某某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抢控驾驶操纵装置,二被告人的行为危及公共安全,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根据相关法律条款遂作出上述判决。(何苏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