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到实处,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近日,西充县法院在执行一起涉企案件时,通过居中协调、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成功执行和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庞某等26名工人诉西充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纠纷案,西充县法院判决该公司及其负责人杜某应支付工人们工资约30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工人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封了该公司负责人杜某名下位于西充县某镇的七套房产,但该房产无产权,无法评估拍卖。执行干警李勇及时联系了该公司。经了解,该公司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受阻,亟待资金复工复产,现阶段没有能力一次性履行完毕本案义务。得知情况后,李勇立即前往该公司实地查看情况。同时一边告诫被执行人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应当的,要求被执行人正视问题,积极想方设法履行义务,尊重申请人的合法利益诉求;一边给20名申请人逐一剖析利弊,告知如果强制执行可能会导致被执行人因停产而面临破产的风险,建议申请人给该公司一个恢复生产的机会,“放水养鱼”缓解企业的生存压力。协商历时近四小时,双方终于达成和解。
西充县法院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精神,充分发挥和解作用,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对涉企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更谨慎,调查工作更深入,对企业财产查封、扣押时保障不影响正常生产使用,也给申请人胜诉债权的实现注入一剂强心剂,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