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庆区法院为保障民营企业权益,高效执结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执行到位案款550余万元。
2017年,甲、乙两公司签订了《强夯施工合同》,总部在成都的乙公司按约履行了工程施工义务。经验收合格,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签署了总价款为2000余万元的《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甲公司在支付1500余万元后,以案涉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严重质量缺陷问题为由,拒绝支付未付工程款。
乙公司遂诉至法院,法院判令甲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但甲公司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乙公司遂向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经执行流程平台查询到被执行人甲公司为本市重点经营企业,申请执行人乙公司为异地民营企业。为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迅速将本案纳入简案快速流程,第一时间到被执行人公司了解情况及履债能力。在执行中,执行干警统筹兼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利益,在最短时间内,成功将甲公司的欠款550万元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许和认可。
顺庆区法院始终坚持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努力为企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为顺庆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顺庆区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