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顺庆区法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声势浩大的“猎狐”专项执行行动,同时还在新媒体平台、商业中心大屏幕集中曝光101人,对被执行人持续形成高压态势。
当日,“猎狐”战斗继续。干警们分成3个腾退工作组,分赴7个地方,依法对经过法院判决需腾退的房屋开展强制腾退。
在执行中,大家都遇到同一种“状况”,前几日还在说“随你怎么办,我就是不腾退”这个话的被执行人,当日都不约而同选择了同一个做法,在执行干警到来之前主动腾退……
现场一: 腾退公告发出后,一直“失联”的被执行人露面了
上午8时30分,顺庆区南门北街某小区内,当顺庆区法院执行干警依法进入腾退现场,发现房屋内已经快腾退完毕。
在现场,执行干警接到了被执行人打来的电话:“我不方便出面,但是我已经主动腾退了。”
从执行立案到强制腾退,这是被执行人第一次主动联系执行干警。
今年1月13日,顺庆区法院向被执行人李某等4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从案涉房屋搬离。但被执行人电话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执行干警多次走访小区物管,一直找不到该4人踪迹。在“猎狐”行动中,顺庆区法院将该案列入强制腾退名单,并张贴了腾退公告。
在电话中,对方告诉执行干警,自己是看到了腾退公告,又从小区物管那里听说法院一直在找我们,觉得很害怕,经过再三思考后决定:“不等执行干警了,自己先搬走。”
现场二:多次承诺自行搬离但就是不搬,在强大执行震慑下,终于兑现承诺
同一时间,位于顺庆区府荆南路的另一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也遇到同样情况。
“法官,我已经请了搬家公司来搬走了一部分了,还有空调、洗衣机等家具拆卸耗时,未搬完。但是我一定在今、明两天内全部搬离。”被执行人巫某某承诺。
2012年9月,高某某购买了府荆南路某小区住房,后与巫某某共同居住。巫某某于2014年入住该房,双方于2017年4月开始分居生活。时至今日,巫某某一直没有搬出该房,且将门锁自行更换,使高某某无法正常使用和居住该房屋,故高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巫某某将该房屋返还给高某某。
在执行过程中,巫某某多次承诺自行搬离,但都未兑现。直到此次“猎狐”专项执行行动,巫某某看到法院“动真格”,才主动搬离。
现场三:担心被“曝光”,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看到街头大屏幕曝光被执行人,害怕自己也“上榜”,被执行人苟某某按耐不住了。13日上午,他打电话给执行干警:“我已经联系了申请执行人袁某某一起来找你们。”苟某某要求主动履行义务。“前几天,我看到朋友圈大量转发曝光被执行人的新闻,顺庆区法院也在密集公布,想着我也有案子在顺庆区法院,万一曝光出来就不好受,经过思想斗争,还是决定先履行一部分。”今日一大早,他就筹集了款项到法院,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3万元执行款,剩余案款承诺6月底还清。5月13日,共有9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支付义务,法院执行到位金额20余万元。
综上所述,与其日常担惊受怕,东躲西藏。还不如主动履行义务,一身轻松。事实证明,就算躲到天涯海角,最后还是会和执行干警相遇的,逃不掉法律的制裁和严惩。(李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