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选调”光环、彰显奋斗美丽——记嘉陵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丽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5-05 09:05:25 编辑:杨仁昌 点击:

张丽,女,现年39岁,中共党员,2005年7月经四川省委组织部选调至仪陇县检察院工作,先后担任公诉科副科长、未检科科长、侦监科科长、公诉科科长;2015年8月经遴选至嘉陵区检察院工作,为员额检察官、检委会委员,现任第一检察部主任。

从检16年来,张丽先后从事过反贪工作、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侦查监督工作和公诉工作,也担任过妇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等职务。在组织的培养和关心下,在思想和业务上逐渐成熟,逐步走向中层干部岗位,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办案能手,荣记个人三等功3次,在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荣获十佳。

从四川师范大学毕业后,张丽通过考试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选调生,并开启了光荣的检察工作之旅。从仪陇到嘉陵,从书记员到员额检察官,从办事员到中层干部,她始终初心不改,脚踏实地。多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件,带头办理“大、要”案件,所办案件无一瑕疵、错案,办案程序规范、案件定性准确、法律文书用语准确、出庭公诉严谨、庭审辩论有力、法律监督到位,其办案质量、效果均得到一致好评。在办案之余还不忘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由于办案水平突出,多次被南充市检察院抽调办案,接受市检察院交办的各种疑难、复杂、有影响的案件。

案件办理

开展了南充市首例不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对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成为南充市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一个成功的尝试。

办理了嘉陵区第一例依法治访典型案件,该案从受理到起诉仅用了两天时间,并最终得到成功判决。该案的办理,彰显了该区依法治访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也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宣传、震慑作用,引导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使该区的依法治访工作初见成效。

办理了多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众型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摒弃就案办案思想,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理念,耐心接待上访群众,用心倾听群众诉求,诚心进行释法说理,真心反映群众意见,得到了上访群众一致认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很好效果。同时,也注重化解群众矛盾纠纷,随时提醒自己“办理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在这种理念引导下,经过艰辛努力,成功促成多起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写作情况

在办案之余,张丽还善于总结提炼,撰写信息、调研等经验材料,加强理论调查研究,加大对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近年来,共撰写宣传材料30余篇。针对侦查活动中见证人使用不规范的情况,结合办理的案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撰写了《刑事见证人制度探析》的课题报告。在办理张某等58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结合大量高校毕业学生误入歧途的现象,撰写了《利用非法软件实施犯罪案件的特点、多发原因及对策、建议》,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创新工作

结合公诉工作实际,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探索建立了“拟相对不起诉人参与社会服务考核机制”,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悔罪的犯罪嫌疑人纳入相对不诉考核,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为涉罪犯罪嫌疑人量身定制考核菜单,让其参与社会服务,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以此作为考核其是否认罪悔罪的指标。该工作开展以来,不断完善升级,通过“以案说法”等活动,将办案过程变成了普法过程,大力促进了平安嘉陵建设,同时也加大了对检察机关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全面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对外形象。

作为一名选调生,张丽将组织的栽培和厚望变为动力,踏实工作,勤勉敬业,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态度体现新时代选调生的责任和担当。(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