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5万多货款已经到账了,真是不可思议,在公司仅邮寄了诉状的情况下,你们就成功地促成被告主动履行了支付货款的义务。”近日,天津某公司工作人员致电顺庆区法院,点名表扬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张晓蓉高效快捷调解,帮其解决困扰已久的难题。
2019年,原告天津某公司与被告南充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但被告却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经结算,被告尚欠付原告货款53075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通过邮寄诉状的方式,起诉至顺庆区法院。
收到相关材料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情况下,案件通过远程连线的方式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张晓蓉负责该案件调解。为尽快化解纠纷,她当天便用电话联系被告公司,了解相关情况。被告公司虽承认欠款的行为及金额,但却以需向领导汇报、需要查证、资金不足等理由拖延履行时间。张晓蓉反复通过电话的方式提醒被告履行义务,耐心地向其释法析理,劝其尽快支付货款。在前后向被告打了12个电话后,被告被张晓蓉耐心细致的调解所说服,主动向原告支付了欠下的货款。
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是顺庆区法院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在持续推进教育整顿不断走深走实的过程中,顺庆区法院将一如既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在执法办案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杨若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