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仪陇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某县原县委副书记朱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仪陇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级各部门以及乡镇主要负责人等百余名干部在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该案同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面向全国进行同步直播,这也是仪陇县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组织的第二场大型庭审旁听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某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等职务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实施、国土出让、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先后50余次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85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3万元、黄金1000克(价值28.26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朱某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121万元,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庭审进行了三个小时,现场井然有序,控辩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朱某自愿认罪认罚,并愿意积极退赃。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参加旁听的干部纷纷表示,被告人朱某作为重要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却大搞权力寻租、疯狂敛财,其涉案次数之多、金额之大让人触目惊心。作为党员干部,一定会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职、严守党纪国法底线。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仪陇区法院有针对性地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真实案例“现场授课”,引导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牢固树立法纪观念,用“活教材”警示干部、震慑干部、教育干部,切实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效果。接下来,仪陇区法院将持续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同查纠整改环节有效衔接,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队伍。(王霞 易佳霖)